在檢方再度展開藝人大麻案偵辦行動之際,因吸毒將被勒戒的藝人蕭淑慎經紀人張嘉麟,昨天在部落格中以《同樣的案件兩套標準?》為文,炮轟板檢偵辦兩波藝人毒品案有「兩套標準」。檢方對此則大為喊冤,並表示自始至終都是以同樣標準偵辦,並未因身分特殊而有例外。
張嘉麟在文中針對承辦檢察官提出四大問題,分為「檢察官在同樣事件處理上的態度為何完全不同?」「兩波藝人大麻案有那位藝人是現行犯?」「什麼叫名氣相當大所以所有的調查行動高度保密?」「何謂偵查不公開?為何消息是從對岸中國釋出?甚至於很多事情媒體永遠比當事人先知道,當事人往往是最後知道?」
針對張嘉麟的四大提問,檢方除表示尊重也提出說明。
檢方解釋,無論是第一波或第二波藝人約談偵辦行動,檢方都秉持「平等原則」來對待,希望能降低對藝人的傷害。但在第一波偵辦大麻藝人案時,由於參與單位人多口雜讓搜索行動提前曝光,進而使藝人形象受到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