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初在中、港、台引發軒然大波的陳冠希淫照事件,在網路上發布淫照的24歲男子郭鎮瑋,24日被香港法院宣判2個月徒刑,得緩刑2年。他是淫照事件發生以來,第一個被正式判刑的涉案人員。
郭鎮瑋承認今年1月至2月期間在網路上發布約140張藝人的不雅照片,其中83張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淫褻。
法官表示,雖然涉及的照片數量上並不算多,被告也並不是以錢財為目的作案,但由於案情嚴重,對照片中人造成傷害,因此需做出刑期宣判,以達到嚇阻用,希望被告將來能努力工作,貢獻社會。
郭鎮瑋在被捕時承認自己發布不雅照的行為,同時表示自己「只是得意貪玩」,目的是想將阿嬌和張柏芝等人的照片分享給朋友看。